人间格

杀死一只知更鸟。

被同事说活的像老年人。

大热天也要穿长袖外套、喝热水,不喜欢出门、出门也只看电影吃饭,回家的休闲活动是写毛笔字和看书,也不看电视剧,玩的游戏是消消乐。
最近上班甚至连妆都不化了。
想一想好像是那么回事儿,但就是懒而已,没有反驳。对于三分钟热度的人而言,喜欢的游戏可能玩三天就会腻、之前学日语也觉得太麻烦了没坚持下去,夏天出门玩什么的就更别提了,好热啊。
所以这么长时间还在坚持的时候,就会感叹:啊,我是真的喜欢写字啊。
虽然近视眼不喜欢戴眼镜、长得高要弯下腰才能看清自己的字,每次写完一张日课纸都腰酸背痛手腕疼,每天下班前还是会第一时间想起要回去写字。而且突然发现软笔要比硬笔有趣多了。
明明知道自己可能更适合文徵明和写经体,但就是要写赵孟頫,赵孟頫的行兼楷和汲黯传真好看,清俊有棱角。
然后还没来得及夸秋宏斋的绿英很好写,今天就掉了根毛变得不好写了哈哈哈哈。

以前也不是没有打游戏到凌晨两点——实际上就算玩消消乐我也能四点才睡,曾经在网吧里跟朋友说要做七十岁了也在打游戏的老太太,说到时一起开黑,去坑年轻人,又说不知道lol还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,但总归是有新的游戏出现吧。
前几天又一边熬着夜一边买了护肝片。
也不知道到底想说什么。但要是能真的变成老年人就好啦,就拿退休金不工作了。
也不是很好。还想和父母过久一点。希望他们永远年轻,只有我变老就好了。
是类似于这样的心愿,总归跟时间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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